治理噪声污染,执法部门应配置噪声鉴定设备
关于噪声污染的相关法律也有,但大部分地方的民警、城管连噪声鉴定的设备都没有,执法每次都是口头教育,完全没有什么治理效果,不少诉求者反复的投诉举报,执法部门重复的口头教育也不是事,不少冲突事件,就是因为噪声治理不好引起的。
法律规定的可以罚款等内容完全就是一个摆设,这就好比交警查酒驾,没有酒精检测仪一样,一些噪声污染,虽然没有超标,一样影响着人们的生活。
应该给每个噪声污染执法部门,配置手持噪声设备,检测结果作为执法依据,第二次确认违法,必须罚款或拘留3-7天。
吃的不放心,睡得不安心,还谈什么幸福生活,噪声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,睡不好会引起工作精神差、城市好感度低等很多问题,一些法律或执法方面的建议,可以向相关部委邮寄提出信访意见或建议,官网有地址和邮编。
《民法典》将个人生活安宁添加到隐私权中,各种噪声,包括邻居宠物、广场舞等对个人的侵扰,就算没有达到违法的噪声标准值,只要影响到了自己,都可以起诉,但起诉个人,获取对方资料也是一大难题,法律难以指望,执法部门也不管用,都是口头劝说完事。
一些地方关于生活噪声污染规范做得非常的好,只要有3户居民能证实噪声扰民的情况,就不用做噪声鉴定即可认定,如果噪声制造者对处理有异议,可以自己找司法鉴定。
根据治安管理法第58条规定,违反噪声法标准的行为,可以处警告,不听的可以罚款200以上500以下。
所以执法部门不能每次都是口头劝说简单完事,完全有责任委托鉴定机构或环保局对噪声进行鉴定,确认超标违法可以罚款。